天堂与地狱 #2

By Emanuel Swedenborg

Studere hoc l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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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天堂

一、主是天堂的上帝

首先必须知道谁是天堂的上帝,因其它的一切都取决于此。在整个天堂,唯独主被承认为天堂的上帝。 1 天使所说的,正如主自己所教导的:

祂与父原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人看见了祂,就是看见了父;一切的神圣都来自祂。(约翰福音10:303814:9-1116:13-15

我常与天使谈论这件事,他们始终如一地声明,在天堂,他们不能将上帝 2 分为三位,因为他们既明白也感知到上帝为一位,且这“一”在主里面。他们还告诉我,世上教会里的人离世进入到灵界,若有三位上帝的观念,就不被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他们的思想从一位游移到另一位,而在天堂,不可以 3 思“三”说“一”。 4 在天堂,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思想说话,言语是思想的直接产物,或者说是思想在说话。这意味着,如果人们在世上将上帝分为三位,对每一位都有不同的观念,而且不能合而为一于主,并专注于祂,那么,这些人不能被天堂接受,因为在天堂,所有的思想都是交流的,若进来的人想“三”说“一”,就会立刻被认出来并被拒绝。

然而,应当知道,凡没有将真理(truth)与良善(good)分离、或者说没有将信(faith)与爱(love)分离的人,在来世(other life) 5 接受教导时,都会接受“主是宇宙的上帝”的天堂观;而对于那些将信仰星(faith)与生活(life)分离、也就是没有按照真正信仰的诫命生活的人来说,就不同了。

V:

1. 【英15】史威登堡在这里指的是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父(上帝)、子(基督)和圣灵。神性三位一体要素的统一,加上主(Dominus)在神学上的卓越地位,构成了史威登堡最常见和最突出的重点之一(唯一在重要性上可以相提并论的是他的关于圣经、以及信仰与行为不可分离的教导)。他认为他那个时代的三位一体论本质上是灾难性的三神论,导致崇拜三位神而不是一位。他认为耶稣从受孕开始就具有内在的神性和外在的人性。通过类似于我们自己与试探争战的“争战试探”的过程,神性逐渐改变或“荣耀”了人性。史威登堡使用“主”这个词,始终指的是内在的神性(见下面的注释 【英17】),或者是指复活升天的基督——作为无限神性(祂本身完全超出了我们的认知)最充分可能的自我揭示。祂不同、但又合一于“父/造物主”和“圣灵”。这个定义出现在《属天的奥秘》(14)中,并在此后始终一致。他的关于三位一体神学最完整的连续段落是在他1763年的著作《主》和他 1771年的著作《真实的基督教》(5-184)前三章。【中】主是唯一真正的人,是至伟至大的人(人类不是真正的人,只是主的形像),主这个人的方方面面(灵、人性、人身等等)全然都是神性的。主在世复活时,肉身也复活了。如果对主有这样的认识,就能敏锐的感觉到哪些说法是妥当的哪些说法是不妥当的。因此,本英文注释中“人性”,更准确地说,是“人”,既包括“人性”,也包括(复活后)“身体”等(参阅下文78节);“父、子和圣灵”都合一于主,严格地说,只有一位。“三位一体”的说法极易误导人,说“三一”或“圣三一”更贴切。

2. 【英17】史威登堡使用实质性形容词 “神性”( Divinum,Divine)来表示三位一体的上帝的各个方面,几乎是唯一特有的优先于“上帝”(Deus,God)的表述,并作为“圣三一”的一致替代词。“神性”也指圣三一中每个“位格”的品质,将其结合为一体,如第3节“主的神性”(Divinum Domini,the Lord's divine nature)。【中】实质性形容词(substantive adjective)不修饰句子中的名词,它代替名词,在拉丁语中经常出现。史威登堡所用的“神性”一词,不仅指上帝的本性实质,也包含祂的形像(人身),可以说是全备的关于上帝属性的集合。笔者以为,这同时也避免了西方语境中对“God”一词的滥用和歧义。中文语境中有类似的情况,即“神”一词内容过于宽泛,被滥用、歧义多,而“上帝”一词在习惯上更明确地专指圣经所启示的独一真神。另外,中文“神性”一词仍着眼于上帝神圣的属性,至少缺失形像、位格的部分,这也是我们在习惯上说“敬拜上帝”而不说“敬拜神性”缘故。故在本书中,将“the Divine”、“the Divine being”译为“上帝”,在特别强调“神圣属性”的地方,仍译为“神性”。

3. 【英18】在对基督教末世论中审判的传统观点、以及救赎信仰进行重大重构时,史威登堡把灵界(spiritual world)的审判描述为将我们性格和最根本动机的本相与灵性生活的客观现实进行校准的内在导向的过程。下文的510511节描述了恶灵与善灵的分离,展示了“灵人自己扎进”地狱。下文545550节的标题为“主不会将任何人投入地狱:人将自己投入地狱”,而且他在文中多次发展了这个观念。第2节中的“不允许”(non licet, not allowed)和“拒绝(驱逐)”(rejiceretur, sent away),是指自我审判,这同样适用于第3节中的“沮丧”( demittuntur,let down)和“放逐”(relegantur,banished)。这些用语反映外在审判的表象,在著作中并不常见。【中】灵界遵循的是“同类相吸,异类相斥”的原则。主希望每一个人都能进天堂,但如果一个人内在的生命状态与天堂不相配,他在天堂只会觉得痛苦万分(参见本书的54节),事实上,他自己会逃离天堂,被自己的欲望牵引,最终到达与自己的生命状态相一致的环境。

4. 在来世,基督徒被检查,以查明他们的独一上帝观,结果发现他们持有三位上帝的观念(23295256107361073810821);在天堂,承认神性的三一在主里面(14151729200552569303)。【英19】我们可以猜想这里是在委婉地引用著作中的一个声明,史威登堡指出该声明为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大意是“依照基督教真理,我们有义务承认每一位(格)在祂自身的权柄上如同上帝和主,但我们被天主教信仰禁止说有三位神或三位主。”在他后期的作品中,参见《主》(55)、《新教会真道简述》(35)、尤其是《真实的基督教》173:2:“所以,要当心,免得你心里潜伏着三神观,却有口无心地发出‘一神’的话语。如果这样,记忆之上的理智(intellectus,understanding)思想三神,而记忆之下的理智则能使口唇说出‘一神’。就像舞台上的演员,从一边跑到另一边,扮演两个角色,在这一边说一件事,在那一边又说相反的事,通过自相矛盾的表演,在一边是智者,而在另一边则是愚者。”

5. 【中】“来世”(other life),也可译为“来生”,在史威登堡著作中是指离开人世进入到灵界后的灵魂(生命),他们最终要么永远的生活在天堂要么生活在地狱。不是指那种灵魂重新回到肉身、继续生活在人世的“轮回”的来生。史威登堡著作中未提及“轮回”,不支持这一说法。由于“other life”是在灵界的生命,有时等同“灵界”。在本书中,谈到肉眼可见的自然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时,称之为“自然(界)”、“世上”、“尘世”、“属世”和“世界”等;谈到灵性的存在(或层面)和灵性的世界时,称之为“属灵”(属于灵性的)、“灵界”等;在谈到更内在的灵性状态和层面时,称之为“属天”的状态和层面。通常“属世”(表示属于自然物质世界或人类社会)、“属灵”(表示属于灵性的存在或状态)和“属天”(表示更为内在的、更高的属灵状态和层面)并列使用,表示不同的性质、状态和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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