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Doctrine of Life)
史威登堡 著 (Emanuel Swedenborg), 1761-1763年
一滴水 译 2022.6, 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 http://www.swedenborgwork.com/
目 录
一、一切宗教都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 1
二、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 9
三、一个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行善 18
四、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 32
五、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并属灵 42
六、十诫教导哪些邪恶是罪 53
七、各种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见证,以及对这些事的贪恋,就是必须避之如罪的邪恶 62
八、任何人避各种杀人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67
九、任何人避各种奸淫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74
十、任何人避各种偷盗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诚实 80
十一、任何人避各种假见证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 87
十二、没有人能避恶如罪,以至于从内心厌恶它们,除非与它们争战 92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101
十四、任何人若避开邪恶是为了其它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防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