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 to Consider:
What are some examples of how God "needs" us to care for others (and needs others to care for us)?
What are some examples of how God "needs" us to care for others (and needs others to care for us)?
457. 只是敬拜上帝,卻不履行與義相關的好行為, 這等人情況就不同了; 這些人就像毀約者(只簽約, 不履約)。而將上帝劃分為三位, 分別敬拜每一位; 或者只是接近上帝,而不接近祂所取之人, 情況也不相同; 這些人就是"不從門,而從別處爬入羊圈者"(約翰福音10:1)。那些堅決不相信主的神性之人, 更是不同。上述之人無法與上帝建立關係, 也無法得救。他們的義也只能是非法的, 所形成的關係不是面對面, 而是背對背。
[2]要簡短講講愛上帝與愛鄰舍如何聯合。上帝將每個人對祂的概念流注到人的裡面, 並帶來對祂的承認。同時, 上帝還將祂對人類的仁愛流注並帶給人們。倘若一個人只是接受前面的流注, 而不接受第二個, 那麼他只能以認知,而非意志來接受上帝的流注。他保持著對上帝的認識, 但缺乏任何對上帝的內心上的承認, 以至於他的境況就像嚴冬季節裡的花園。如果兩者都接受, 此流注到達他的意志,並由此進入他的認知, 從而佔據他的整個思想。於是, 他形成了對上帝內心上的承認, 將對上帝的概念帶來生命, 以至於他的狀況如同春季裡的花園。
[3]義成就了這樣的聯合:上帝愛每一個和所有人, 卻不能直接讓他們得益, 只能通過其他人間接來愛他們, 這樣上帝便將祂的愛注入到人們裡面, 正如祂將對子女之愛注入給為人父母者。任何接收此愛的人皆與上帝連接, 上帝的愛使他愛鄰舍。在他裡面, 上帝的愛被溶入到他對鄰舍之愛中, 這樣就賜給他去行動的意志與能力。
[4]除非看起來好像是自己的能力與意志, 並且行動出自於自己, 沒有哪個能完成任何好行為, 這樣的表象是許可的。當他自由地去行動,仿佛是自己主動, 這樣行出來的善便算為他的, 作為他回應的行為, 以此帶來連接。
這樣的情形就如同積極與消極之間的關係, 當消極因素接受積極因素時, 二者之間的合作便出現。或者, 就像意圖呈現於行動中, 思維呈現在話語中, 心靈在至深層面作用於二者。或者, 就像原動力呈現於動作之中; 就像結果的能力呈現於種子中, 此能力從內部作用於樹液, 令樹長成,直到結出果實, 並通過果實產生新鮮的種子。或者, 就像光射落在寶石上, 照著內部的質地反射光芒, 顯為不同的色彩, 仿佛是寶石自己發出的色彩, 事實上是光的性能而已。